骨科學長為我做了檢查,看了看X光片,說:

"妳知道嗎  妳的腳骨折了"

"關節都腫兩倍大了,妳居然到現在才看醫生?"

"妳不會痛嗎?"


啊.... 原來真的骨折啦......
我以為只是腫起來了,所以無法好好彎曲,彎曲用了力就會痛。不過實在腫太久了。

會痛呀,怎麼不會。
但是,又能如何呢?
每天,還是一樣要走路去搭車,走路到研究所,爬樓梯到實驗室,有時候還要跑動。
骨折了就可以不走路嗎? 
沒有人載我去上學,沒有人背我上樓梯,每天還是必須要這樣一步一步前進,雖然是慢了點,也只能這樣。
我只是好奇它到底怎麼了,腫這麼久還不好,而我竟然還是可以健步如飛地活動著。

痛,牙一咬就過去了。
真沒想到可以忍這麼久,外傷比內傷好忍多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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